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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能源环境约束性指标,确保碳达峰目标和2035年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中国绿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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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作为中国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双碳”目标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响应“双碳”目标及能源转型要求,各地、各行业正在积极研究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加速推进的过程当中,由于缺乏深入研究而设置过度超前碳达峰目标的问题也随之而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并不是一蹴而就,而应该在科学调整能源环境政策和指标,保持经济正常增长的环境下,并行不悖、有条不紊的开展,从而确保碳达峰目标和2035年现代化目标的实现。本文转自中国能源报10月11日,19版《降碳大家谈》专栏文章。

按/Cherry 审/何平

一些省市不做深入研究,过去曾提出或现在酝酿提出过度超前碳达峰目标。如山东省曾发文提出2027年左右碳达峰,烟台、青岛在2020年前达峰。但是,现在已是2021年下半年,烟台、青岛并没有宣布提前在2020年前实现碳达峰。如果不是中央提出禁止“运动式”减碳,很多省市或都在跃跃欲试,提出缺乏依据的过早碳达峰时间点。

根据“十四五”期间中国碳排放强度下降18%的五年下降幅度,“十五五”期间或基本是类似幅度。经测算,这段时间内,实现碳达峰时锁定的经济增长上限约为4.05%,而可能的经济实际增速或大大低于这个上限。过度超前的碳达峰目标,或导致过度超前地让经济进入低速增长阶段,进而影响2035年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确保2035年现代化目标的实现,是关系到中华民族复兴的头等大事,必须保证碳达峰的实施与其并行不悖。全国都要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又要科学调整能源环境政策和指标,保持经济正常增长。因此,应及时优化能源环境约束性指标,改变部分地方政府的教条式做法,否则企业发展就会受到很大制约。

建议在严控盲目新增“两高”产能的前提下,让代表先进生产力的企业在2029年前轻装上阵,按照市场规律正常生产,让过去投资已经形成的先进产能充分发挥作用,为2035年现代化目标的实现贡献力量,同时为实现低碳发展积累资金。

同时,从2030年开始,大幅减少早已扩大碳交易行业范围的企业免费碳配额,大幅提高碳交易价格,加征碳税,大批量关闭落后或相对落后的“两高”企业,由此形成透明的、可预期的2030年前碳达峰。

因此,各省市要避免自行其是、盲目地提出自身的碳达峰时间,避免全国过早地进入碳排放平台振荡期,使大量已有的投资被搁浅,已经形成的生产能力不能发挥作用,从而严重影响2035年现代化目标的实现,甚至也影响2029年真正实现碳达峰。

其中,九个超过4亿碳排放的排放大省,需要和全国同步在2029年实现碳达峰,其他省份可以在严控盲目发展“两高”产业的前提下,宜早则早,宜晚则晚。欠发达省份的碳达峰时间,则可以在2030年之后。

总之,全国要在2035年前保持5%以上的经济增长速度,还必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减少能源开发与使用导致的碳排放,进而加快碳排放强度下降速度,提升碳达峰时被锁定的经济增长上限,以此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

作者:周勇 (供职于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中国绿发会大气治理与低碳发展工作委员会专家)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