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复苏之开放气道
实施心肺复苏(新生儿除外),一般按如下顺序进行:C(Chest compres-sions)胸外按压→A(Airway)开放气道→B(Breaths)人工呼吸。对溺水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窒息性心脏骤停病人复苏顺序按照A开放气道→B人工呼吸→C胸外按压的顺序进行。
第一步 先将患者头部转向一侧,检查患者口腔内有无异物或分泌物。如有,则用食指或手帕等及时清除。
第二步 一只手压低病人的前额,用另一只手的食指、中指托起病人的下巴。两手同时用力使病人头部后仰,打开呼吸道,保持呼吸道通畅。
注意:对有颈椎或脊髓损伤的病人使用托下颌法,在患者头部两侧各放一只手,限制头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