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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如何传入并影响中国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协会

法国思想家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完整读过的中国人或许不多,但其中“天赋人权、主权在民”等观点,却早已深入人心,对世界及中国都产生重大影响。该书在1900年前后传入中国、对中国人做了现代政治启蒙。

法国思想家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年)于1761年发表了政治巨著《社会契约论》,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提出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的思想,此后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该书一问世就遭法国等国政府的禁止,但其理论主张很快风靡世界,尤其成为引发1789年“法国大革命”、法国《人权宣言》的思想先导,对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也具有奠基意义!《社会契约论》的核心观点: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处不在枷锁之中,这个枷锁就是国家。虽然“国家即是枷锁”这个论断争议颇多,但书中“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不仅是法国的国家格言,也被当今世界普遍接受,并引发法国《人权宣言》提出“社会的目的是为大众谋福利”、“统治权属于人民”。

1、先简单谈谈卢梭本人及《社会契约论》的内容。

卢梭不仅是位思想家,还是哲学家、文学家、作曲家,堪称天才!他出生于瑞士日内瓦的贫苦家庭,青年时期曾做过学徒、仆役、私人秘书、乐谱抄写员等,还曾从事音乐教学工作并创作歌剧,直到1750年前后、近40岁时才转向研究哲学和政治,并定下写一部《政治制度论》的宏大计划。


这部政治巨著着笔约在1759年、1761年完稿并定名《社会契约论》。该书出版受到重重阻力,1762年4月才辗转在荷兰出版,刚出版即被禁止,卢梭也被法国和瑞士通缉、逃亡普鲁士和英国。直到1767年,卢梭化名潜回法国、重拾抄写乐谱的老本行,1778年在贫病交加中死于法国家中。

《社会契约论》分四卷:第一卷论述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第二卷阐述主权及其权利,第三卷描述政府及其运作形式,第四卷讨论几种社会组织。全书主旨:人生而自由与平等,人们通过订立契约来建立国家,国家就是人民契约的结合体。书中的基本观念大家其实都非常熟悉,大体有以下一些。

**一是提出了国家创建的理性逻辑:**人生而自由,但人类生存中个体力量太微薄,只有在一个有正规政府的社会中个人的权力、快乐、财产才能够得到更好保护,可行的办法就是集合起来形成联合体即国家,以保护每个成员的人身与财产。

二是区分了****国家与政府(国王):国家主权在人民,政府只是人民的受托方、法律的执行者,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一种契约,有了这种公约和权利保证,人们也就拥有了权力的平等。而主权在民最重要的表现就是谁在掌握立法权。

**三是讨论了社会秩序的重要性:**社会秩序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保障的一项神圣权力,但秩序并非源于自然,而是源于共同的原始、朴素约定。政治权威在自然中并不存在,它只是人类在面临困境和考验时,主动让渡部分权力的一种契约。

2、《社会契约论》(或称《民约论》)传入中国的过程。

我们知道,即便在西方,卢梭的观点产生之后也很难被整个社会所接受,更何况在腐朽的大清封建帝国,其观点的“冲击力”可想而知!近代首次向中国人介绍卢梭的是中国首任驻英公使郭嵩焘,他在国外任上、1878年时发表文章介绍:“卢梭和伏尔泰著书驳斥教士。”但仅寥寥数语。因此,当时中国人只略知“人权自由、权力平等的学说是西方政治的基础”。

那个年代更关注卢梭思想的,还是处于明治维新时期的日本人。由于当时很多日本人使用中文写作,因此一些卢梭思想得以从日本间接传入中国。如日本人高桥二郎,在1879年曾用中文、根据多部法国著作、翻译汇编《法兰西志》,其中就详细介绍了卢梭的政治观点以及“开议会”、“除贵族特权”等法国政治制度。

而首部中文译本《社会契约论》,则是由日本著名学者中江兆民(1847-1901年)翻译出版的。这位日本下层士族出身的法国留学生,曾使用流利汉语译成《民约译解》,于1882年在日本出版、风靡一时,深刻影响了当时日本的中国留学生及旅日中国学者、革命者。1898年,上海同文书局便刻印了《民约译解》的第一卷。

3、《民约论》及其思想对于中国辛亥革命的影响。

也是在1900年,中国留日学生、后来的革命家杨廷栋(1878-1950年),受日本学者影响,翻译了《社会契约论》第一个中文足译本,名为《民约论》,最初连载于1900年12月至1901年12月的《译书汇编》,1902年以《路索民约论》为名由上海文明书局出版单行本。该书一出版便产生巨大影响。

例如梁启超,1901、1902年先后在《新民丛报》等报纸上刊登《卢梭学案》,热情颂赞《民约论》的“天赋人权论和主权在民”思想,尤其对其中“人生而有平等之权、坐而当享自由之福”的论断颇为倾心,称其“精义入神,盛水不漏”。l903年,梁启超又发表《权力篇》一文强调:“夫人生活于天地之间,自有天然之权利,父母不得夺,鬼神不得窃而攘之”。

另一位深受卢梭思想启蒙的是革命家是邹容(1885-1905年),1902年,**他日本东京学习时曾精读《民约论》,依读书心得,创作了后来被誉为中国近代人权宣言”**的《革命军》一书。邹容曾自称以读到《民约论》为幸并高呼:“执卢梭诸大哲之宝幡,以招展于我神州土。

邹容在《革命军》中大力宣传天赋人权论:“人人当知平等自由之大义:有生之初,无人不自由,即无人不平等,初无所谓君也,所谓臣也。”借此提出革命目标:“杀尽专制我之君主,以复我天赋之人权。”正如卢梭和《社会契约论》在法国的作用,邹容和《革命军》也成为辛亥革命的思想先导,所以在革命成功后南京临时政府立即追赠邹容为大将军。

4、《民约论》及其思想在中国近代社会引发的争议。

亥革命前后和新文化运动时期,卢梭的人权、平等、自由、民主观念备受推崇。但也是在同一时期,因为正值“民族救亡”的紧要时刻,也有很多学者认为**《民约论》倡导的“天赋人权”只能处于从属地位**,民族、集体的生存和利益应高于个人权利,人权主张须让位于国家、民族的问题。

因此,尽管南京国民政府在《临时约法》中已将《民约论》观点法典化,但辛亥革命后人们普遍更重视国家,而不是个人权利的平等。典型代表也是梁启超,曾极力宣扬《民约论》的他,后来也转向“国家主义”、提倡“开明专制”了!

更极端的例子是严复!他在甲午战争后曾最早用卢梭的观点批判“君权神授论”,但到了1914年,他多次发表文章批评已广泛流传的《民约论》:“祸害比诸洪水猛兽、其言平等反于事实、欲乱人国以从之。”还对《民约论》逐条加以驳斥,认为卢梭所提倡的社会在历史中不存在、在未来也不会找到,只是乌托邦!**这就让我们不难理解,严复为什么会支持恢复帝制了!**严复这样的观点,长期以来在中国都不缺乏拥护者!当然也有很多学者站出来捍卫《民约论》。1914年,章士钊就曾发表文章驳斥严复的观点。而更多学者则是以实际行动努力唤起人们对《民约论》的关注,其代表是著名学者马君武(1881-1940年),他针对之前中江兆民、杨廷栋两译本的各自不足,于1918年着手重译《民约论》,将法文原著、英文译本互证,仅用80天就完成全书翻译、由中华书局出版,名为《足本卢骚民约论》。

马君武这一译本质量很高、影响深远,曾有学者将马君武译本与新中国建立后的一些全译本比较,发现尽管文风、译笔差异甚大,但内容完整、不负“足本”之名!可以想见,马君武这样做,立足还是要对中国社会、中国人民做人权思想的进一步启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