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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中国]-气象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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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气象服务组织体系是指由各级、各类气象服务机构(实体)按照一定的规则或关系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机构体系。在组织体系里,既包括服务的组织机构设置、布局、结构和各部分的职责与功能,也包括服务的组织形式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气象服务和其他气象业务一样,也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性。只有能动地认识和科学地把握其规律性,才能科学、合理地利用气象服务,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建立现代气象服务管理体制,对气象服务实施有效的管理,是科学、合理组织气象服务,发挥气象服务效益的重要途径。1

气象服务组织机构我国气象服务机构的现状从结构组成来看,主要有国家、省(区、市)、市(地)、县四级气象部门服务机构,主要负责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和气象应急管理,同时也有从事气象科技服务的机构。从服务管理上,专门成立了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同时,全国气象部门正在建设和发展气象信息员队伍,进一步强化基层气象灾害防御的管理和服务。

我国现行气象服务组织结构体系的主要特征是

——组织上既高度集中又高度分散。从服务组织结构来看,服务实体分散在全国,从纵向上,分国家、省(区、市)、市(地)、县四级在横向上,各级的服务机构既有公益性服务机构,也有气象科技服务机构。各级服务机构基本上自成体系,但宏观上又是一个整体,实行统一管理。

——服务上多种功能兼备。目前,我国的气象服务机构主要开展两类服务公益性气象服务和气象科技服务,公益性气象服务包括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专项气象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服务,现有气象科技服务项目主要有电视、电话、手机短信等天气预报及其他气象信息传播的增值性服务,用户需求的精细化特色专业预报服务,重要敏感行业的针对性、专业性服务,气象网络(兴农网等)增值性服务,雷电防护技术服务及其他科技服务等。这些服务分别满足不同服务对象的需求,在服务社会和用户的同时,自身也得到了发展。

——运行上多种机制并存。不同类型的服务,各按各的机制运行。如公益性气象服务主要由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支持,按照目标管理运行}气象科技服务由国家和地方财政给予补贴或按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方式运行,

——属性上确保公益服务的首要地位。现行气象服务组织结构体系是由单一的公益服务组织结构体系演变而来的,公益性气象服务的任务十分繁重。公益气象服务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爱护和关怀,特别是决策气象服务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决策依据,是更高层次、更广泛、更有效的社会公众服务。因此,气象服务的公益性和先导性决定了在开展各类气象服务中,始终把决策服务放在首位I在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服务中以农业服务为重点。

——建设上统一规划、设计和实施。在建立和完善气象服务组织结构体系的过程中,把气象服务系统作为气象业务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以提高服务能力和效益为基础,针对服务分散而服务信息网络又高度统一的特点,把气象服务纳人气象业务建设中长期计划,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和统一建设。业务上逐级指导,互相协作。目前的服务组织结构体系互有分工,但上下组织机构之间,尤其是在开展公益性气象服务时,在服务的业务上可以逐级指导,同级之间可以互相协作和联防,发挥服务组织结构体系的整体优势,

新时期气象服务组织的创建从长远看,新时期的气象服务组织结构,应在不断强化国家、省(区、市)、市(地)、县四级气象部门服务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建设和发展气象信息员和气象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气象灾害防御中的作用。气象信息员主要开展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传递,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的收集上报,自动气象站设备的维护,参与本乡镇、村屯和城市街道、社区的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和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普宣传、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1

气象服务管理气象服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依法管理原则。依据嘿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乡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依法管理气象服务,正确行使气象服务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分级、分类管理原则。首先,依据职责分工,对气象服务进行分级管理。按照我国气象机构的设置,可按照国家、省(区、市)、市(地)、县逐级进行管理其次是在分级管理的基础上,依据气象服务的性质、对象以及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等的不同,进行合理的分类管理。

——公平原则。通过加强气象为“三农”服务,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实现城乡气象服务均等化。

——效益原则。通过对气象服务的管理,优化气象服务资源配置,提高气象服务的水平和效益,最大限度地为防灾减灾和趋利避害服务。

气象服务的分级管理体制气象服务实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省(区、市)、市(地)县气象主管机构分级管理。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和健全气象服务管理机构或管理职能,加强对气象服务工作的管理。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制订全国气象服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等,组织全国或区域性的气象服务任务,协调跨区域、跨省(区、市)的气象服务任务,组织全国和专业的气象服务经验交流,检査和指导全国的气象服务工作。

省(区、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结合本省(区、市)的实际,制定贯彻气象服务方针、法规、规划的气象服务任务,组织本省(区、市)的气象服务系统的业务建设和经验交流,检査和指导本省(区、市)气象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地)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结合本市(地)的实际,组织执行上级气象部门制定的各项规定,组织实施各项气象服务任务,协调跨县的气象服务任务,组织本市(地)气象服务系统的业务建设和指导本市(地)各气象台站的气象服务工作。

县级气象主管机构也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服务管理任务,加强对基层气象服务队伍的培训、指导和管理。

气象服务的分工与协作气象服务体系分为国家、省(区、市)、市(地)和县四个层次,各自按照其职责开展气象服务工作。区域气象中心负责区域内气象服务的协作、经验交流、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气象服务责任区一般按照行政区划分,其中,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的天气预报、警报的范围一般以责任区为主,为当地政府部门或专业部门特殊需要而提供的内部气象服务,可以不受责任区的限制海洋天气预报、警报的服务责任区按照中国气象局有关规定执行,各级气象台站应当加强天气预报服务联防,上级台站有责任指导下级台站,天气系统上游地区的气象台站应当为下游地区的气象台站提供重要天气信息,协助下游地区的气象台站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的预报服务。分工协作的具体要求是区域气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区域内灾害性天气联防业务;跨省(区、市)加(地)的天气联防,由有关省(区、市)气象局、市(地)气象局直接洽商;上级气象部门应当对跨省(区、市)天气联防给予支持和帮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