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镇系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府、马尔康市府驻地,是全州政治、文化、金融、信息中心。为川西北交通 、贸易中心。为藏族聚居区。“马尔康”藏语意为火苗旺盛的地方 。
基本概况马尔康镇地处州、县政府所在地,始建于1984年10月,全镇行政区域面积354平方公里,下辖10个行政村,3个社区。全镇动态总人口3万余人。现有耕地3713亩、草场178900亩。近年来,马尔康镇先后荣获“县级文明单位”、“县级最佳文明单位”、“州级文明单位”、“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乡镇”、“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乡镇”等荣誉称号。该镇是嘉绒藏族聚居地,是红军长征经过的地方。这里山青水秀,人杰地灵,独特的民族、宗教、服饰、建筑文化及婚嫁、丧葬习俗等,显得既神秘古老又现代时尚。辖区内有唐朝保宁都护府遗址——婆陵甲萨,马尔康寺、昌列圣山景区、嶂口山等自然景观。1
行政区划马尔康镇村庄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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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数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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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马尔康县辖镇,自治州府、县府驻地。早为卓克基土司属地。1953年设马尔康街公所,1956年建马尔康镇,1984年本真乡并入。位于县境南部,面积354平方公里,人口3万。国道317线过境。辖莫拉、阿底、查北、俄尔雅、本真、英波洛、邓加、本真牧场、莫拉菜农、查北菜农10个村委会和团结、崇列、金珠、马江4个居委会。有林业、木材加工、运输为主的乡镇企业。农业主产小麦、青棵、玉米、马铃薯。境内有州制药厂、州本真水电站和大郎足沟水电站。古迹有马尔康寺。
1953年建立马尔康办事处,1955年设立马尔康县,1958年自治州州府机关迁此,
成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因玛康寺而得名。玛康为一活佛的名字,藏语意为“火苗旺盛”,引早为“兴旺发达之地”。2
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马尔康县,设立县级马尔康市,以原马尔康县的行政区域为马尔康市的行政区域。马尔康市人民政府驻马尔康镇达萨街299号。马尔康市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心。2
气候马尔康县为川西北高原南缘高山峡谷地带,山原约占面积65%,高山峡谷约占 35%。气候特点夏凉冬冷 ,四季分明,年均降水753毫米,年均温8.6℃ 。农、林业为主 。
穿城而过的梭摩河是大渡河的支流。
工业工业有农机、制药、食品、印刷、火柴、电力、木材加工等。民族用品生产主要有民族服装、皮革制品、藏式家具、民族首饰、五金制品等80多种。农业主产青稞、小麦等。
林业林业特产有云杉木、桦木等,有松茸(青㭎蘑菇 )和名贵中药贝母、虫草等。土特产品为牛羊皮等。古迹卓克基土司官寨被中国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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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平恒 - 副教授 - 西南大学地理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