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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中国]-【小说】没有丁香花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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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菲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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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踩着黑衣人的尸体爬出洞穴,刚刚把脚踏在尸体上,黑衣人诈尸一样直起上半身,一把抓住他的腿。楔子--

  酒馆里人声鼎沸,安德森看着那个众星捧月般被围在中心的人,压抑住内心黑云压城般的恐惧,喃喃说道:“这个人不是我哥哥,他已经死在丛林里了。”
  安德森又喝了一大口酒,暗忖:我哥哥住着村里最大的屋子、娶了最漂亮的新娘,有最值钱的毛呢大衣,山羊也是村里最多的……但这人绝不是他,我老哥,已经被我杀死在森林里了……”
  

1、

  19世纪末,在美国西部的一个村子里,安德森和他的双胞胎哥哥史蒂文森一直是邻居。可自出生起,他们注定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就像史蒂文森的高大新房和安德森的小木板房一样。
  史蒂文森性格开朗,唱歌和留声机一样好听,喜欢在酒馆里一展歌喉,无论走到哪儿都是欢乐的中心。反观安德森,性格沉闷,沉默寡言,和其他人话不投机,总是在角落的桌子喝酒,默默地注视着和别人聊得热火朝天的哥哥。
  史蒂文森人缘的好,做事一呼百应,盖新房的时候,村里人帮忙打地基、抬木头垒砖。而安德森在不远处孤零零地盖他的小木板房,默默听着哥哥那边传来的口哨和大笑。
  史蒂文森的好人缘和他富有磁性的歌声为他带来一个漂亮妻子,婚礼那天,在宽敞明亮的新房前面,一对新人在门前亲手栽下一株丁香,象征他们的幸福天长地久。那一天,村里的婶婶们聚在一起,为自己的女儿没有嫁给史蒂文森而惋惜。她们达成的第二点共识是--决不把女儿嫁给安德森。
  安德森装作没听见,看看和新娘热吻的哥哥,眼泪掉进酒杯里。
  哥哥的屋子那边,常常随风飘来丁香花的香味。安德森仿佛能闻到小两口生活的甜蜜,他自己常常枯坐一夜,孑孓茕立,形单影只。安德森下定决心,只要能遇到一个机会证明自己的能力,哪怕丢掉性命,也要去做!
  终于,这个机会被安德森碰上了。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只不知名的野兽袭击了村里的羊群,可恶的是,那只野兽只是以杀戮为乐,咬死一只只山羊,却把尸体留在羊圈里,没有拖走一只。看到被扯开一个洞的篱笆,还有倒在血泊里的山羊,哥哥宣布要对村里的安全负责,组织起夜间巡逻队。
  起初,村子里安静了几天,可是在一个寒冷的夜晚,巡逻队的守夜人喝多了威士忌,在温暖的火炉边睡着了。那只野兽偷偷潜进村子,又杀死了几只山羊--史蒂文森在睡梦中朦胧看见一个直立行走的身影在他家窗外徘徊,第二天早上出门一看,有很多脚印在他家门外绕来绕去,这次咬死的是史蒂文森家的山羊,连同那株丁香树也被野兽践踏的不成样子。
  安德森家里比较穷,没有养牲畜,算是因祸得福,野兽没有靠近他的小屋。
  那一天晚上,已然失眠已久的安德森也看到那个直立行走的身影,在哥哥门前徘徊。那个黑漆漆野兽的脸上,有火炭一样亮闪闪的眼睛,照亮了一圈血红的肤色。
  巡逻队没起太大用,身为巡逻队长的史蒂文森召集村民开会。憋了许久的安德森壮起胆子,第一次在大会上发言,由他来进入丛林追捕那只野兽。村民们先是一愣,继而哈哈大笑--他们从来就看不起安德森,认为他说大话。
  这时,一个穿着蓝色大衣的身影出现在人们视线里--史蒂文森站起身,胳膊挽住弟弟的脖子,挥挥手示意大家安静:“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我们俩个一起去追捕那家伙!”
  
2、

  兄弟两人各自背着猎枪、毯子和干粮,在丛林里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森林里很冷,弟弟缩在寒酸的大衣下瑟瑟发抖,哥哥依然穿着标志性的蓝色毛呢大衣。
  史蒂文森看到安德森冻成这幅样子,脱下自己的蓝色大衣递给他,安德森倔强地摆摆手,不想要他任何怜悯。
  他们经过秫秫作响的树林,如同有数十只野狗在灌木丛后低吠;他们经过潺潺流水的小溪,在小溪的尽头有一处幽深的洞穴,洞穴入口散落着丁香花瓣。史蒂文森拾起花瓣,仔细看了看,说:“这一路上没在丛林里看到丁香树,看来花瓣是粘在野兽身上、从村里带过来的,这洞八成就是那家伙的老窝。”
  史蒂文森往洞里扔一块石头,除了石块弹在洞壁上的钝响,面没有任何动静。
  他把猎枪递给弟弟,在洞口周围转了转,选中离洞口不远的一棵松树,把绳子系在上面,对安德森说:“老弟,你守在外面。如果下面出了什么事,我一拽绳子,你就把我拉上来。”
  说完,史蒂文森举着马灯,攀着绳子慢慢下去。
  弟弟看着绳子像联系母体和婴儿的脐带一样,慢慢颤动着。随着哥哥的深入,马灯的光亮也越来越微弱。就在这时,弟弟听到身后的灌木丛中发出簌簌的声音,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接近。
  面对越来越急促的接近声,什么“为民除害、扭转村民看法”的豪情壮志,全被他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安德森抱着猎枪跑到系绳子的松树后面躲着。当他看到一张血红色的脸出现在灌木丛中,顿时吓得不知所措。这时,安德森发现绳子一动一动地抽搐着,显然是哥哥遇到什么事,要他拉绳索上去。安德森仿佛还听到洞口里若隐若现的喊声,正要去拉绳子,忽然看到那张血红色的脸上,一对火炭一样的眼睛转向他,他吓得一激灵,缩回到松树后面。
  安德森紧紧攥着枪,眼睛紧闭,等着野兽逼近,可是等了半天没有动静。他正要伸头出去看看,忽然听见一声枪响!
  安德森吓得缩回去,接踵而至的是一片寂静,只有冷风偶尔吹过树叶,沙沙作响。
  “出来吧,一切解决了!”听到史蒂文森这么说,安德森方才鼓足勇气从树后探出头来,只看到哥哥正从野兽的洞穴里面爬出来,手中猎枪的枪口冒出一缕青烟,
  史蒂文森从洞里稳稳爬出来,以枪拄地,放声大笑:“只不过是一只狼而已!你看你,尿裤子了吧?”
  安德森低头一看,刚才吓得尿裤了,裤裆濡湿一片。而一只灰狼倒在哥哥脚边,脖子上一个弹孔,七窍流血,已经没气了。
  “只不过是一只狼而已,你还能更有出息吗?裤子都尿湿了,哈哈哈哈!”或许是将恶狼一击毙命太过刺激,或许是安德森吓瘫的样子太好笑,史蒂文森指着他裤裆上正在扩大的湿漉漉的痕迹,笑个不停。
  “别笑了,别再笑了!”安德森大喊,他全身的血都涌上头顶,青筋在额头上突突直跳,牙关咬的咯咯作响。可是史蒂文森仿佛中了魔,笑的前仰后合。
  安德森一手紧紧攥着猎枪,一手堵住耳朵。史蒂文森的笑声像铁锉一样反复锉他的内心,勾起他从小到大的回忆:他的父母一直宠爱哥哥,对他从来很冷淡,无论学习、交友、做生意,他都不如哥哥。安德森又想起史蒂文森的婚礼上,村里的女人望向哥哥的都是羡慕,望向他的都是蔑视,简直是云泥之别……安德森按捺不住,举枪对准史蒂文森,扣动了扳机。
  
3、

  一声枪响,周围的小鸟吓得四散而逃,中弹的史蒂文森一头栽倒在地上,身后不远处是手脚发冷的安德森。
  “怎么办?我杀死了亲哥哥!”安德森手足无措了一阵子,但是看到野兽洞穴,他有了办法。他拖着史蒂文森的双臂,一直把尸体拖到洞口旁边,然后把史蒂文森头朝下捅进洞口。
  “只要一放手,再没人知道真相了。回去以后,村里人会把我当成杀死恶狼的英雄!”安德森一狠心,亲手把哥哥的尸体推进洞穴,在哥哥的尸体消失在黑漆漆的洞穴一刹那,他看到地上有一块蓝色毛呢的碎片,还沾着血迹--那是在他在匆匆拖动尸体时,从史蒂文森大衣上扯下来的。安德森想踢掉它,碎片反而粘到鞋上,他狠狠地摘下那碎片,本想扔到洞里,但他眼珠一转,把沾着血迹的蓝色碎片塞进上衣口袋里。
  做完这一切,安德森如释重负,割下狼的一只爪子,又把狼的尸体也推进洞里,背上猎枪踏上回程的路,殊不知,这一切都被一个身影和丛林融为一体的人看在眼里。
  
  回到村里,安德森受到英雄般的欢迎,他痛哭流涕地告诉大家一个噩耗--他和哥哥走散了,他从上衣口袋掏出沾着血迹的蓝色毛呢碎片,说在一个洞穴边上发现了这个,然后他守株待兔,守了一晚上,总算等来那只恶狼回洞,亲手击毙恶狼,为哥哥报了仇!
  安德森站在桌子上举起那只狼爪,仿佛在山巅俯瞰众人。村民们被他镇住了,鸦雀无声,过了一小会才爆发出欢呼声。
  安德森继承了哥哥在村里的地位,没过几天,他赶着哥哥的一半羊群回家--那是嫂子对他的酬谢,村里的女孩也开始对安德森暗送秋波。
  过了三天,安德森在靠近丛林的草地上放羊,忽然看到一个穿着蓝色大衣的身影出现在视线里,竟然是史蒂文森。
  “不可能,你已经死了!”安德森抬起枪,正想开枪,忽然背后一个樵夫走过来,对史蒂文森打招呼。安德森没法动手,满怀怒意和恐惧地放下枪。史蒂文森一边和樵夫搭话,一边意味深长地地看了安德森一眼。
  在酒馆里,史蒂文森在大家的撺掇下一展歌喉,那熟悉的嗓音明白无误地告诉安德森--这,这是他哥哥。
  史蒂文森分开人群,走到安德森身畔,就像出发前一样,伸出胳膊挽住弟弟的脖子。安德森心里一凛,生怕“哥哥”说出什么不利于他的话来--想到这,安德森都快尿裤了。朦胧中,仿佛“哥哥”的脸色和灌木里出现的怪物一样,血红一片。没想到史蒂文森对周围的村民大声说:“多亏安德森杀死那只狼,我才能顺利走出丛林,不然早被狼吃了。有这么个好弟弟,我这做哥哥的知足了!”
  安德森一动不敢动,“哥哥”仿佛在他耳边说了什么,他也浑然不觉。可是当安德森低头看时,无意中看到他的蓝色大衣缺了一小块,他掏出口袋里的碎片看看,和那大衣缺口正好吻合。
  没错,只有三天前被他杀死的那个人,大衣上才会有这样的残缺。那么,这个众星捧月被围在中心的人,到底是谁?安德森像行尸走肉一样走在回家的路上,脑子里回旋着这个问题。
  快到门口,安德森想起狼爪还挂在屋檐下,他抬头看时,只看到一只风干的人手挂在那里。
  他踉踉跄跄走进屋子,没有注意到一个身影几乎和木屋融为一体的人也尾随到此,望着屋檐下风干的人手,鼻子里轻蔑的哼了一声。
  
4、

  安德森木然坐在椅子上,看着那只风干的人手,回想事情整个过程。
  那天晚上只有哥哥家的羊被咬死,所以哥哥会怒不可遏,想亲手杀了野兽。那野兽身上沾了丁香花,在洞口撒下花瓣,仿佛故意把他们引到洞口。
  安德森回想起来,那天晚上他看到的是直立行走的身影,袭击羊群的不是四足着地的恶狼,而是双腿行走的什么东西!他突然想起三天前从森林里走出的哥哥,那个穿着蓝色大衣的身影仿佛和袭击羊群的“野兽”重合起来……
  安德森忽然意识到,若要解开“哥哥”死而复生之谜,唯有再去一趟洞穴。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他狂奔进丛林,顺着熟悉的道路直奔目标。来到洞穴边上,他手忙脚乱地把绳子系在树上,顺着绳子爬下,马灯的光亮逐渐消失在洞穴拐弯处。
  下到洞穴里,安德森发现许多奇怪的机械,比城里进口的瑞士钟表还要精密,玄奥的字符在黑色玻璃上跳动。安德森不顾低矮的石壁在脑袋上撞出大包,提着马灯在奇怪的机械之间艰难地搜索。洞穴深处有个人形的铝箔袋,安德森咽口吐沫,手指颤抖着撕开铝箔袋,里面的人头带着冰碴露出来,可惜依然看不清扭向里面的脸庞。
  望着满头熟悉的褐色头发,安德森咬咬牙,伸过马灯照亮那张青白色的人脸--是史蒂文森的脸。
  他惊恐的后退两步,终究决心查个水落石出,不顾尸臭和保藏用的冰碴,“嘶嘶拉拉”地将铝箔袋从尸体上剥开。安德森仔细提灯照去,看到的是哥哥赤裸的尸体,不过,一只手被砍去,身上的衣服也被剥走了。
  安德森呆若木鸡,怔怔地跪在当地。这时,洞口传来的秫秫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举起马灯向洞口照去,看到的是“哥哥”微笑的脸,还有那身熟悉的蓝色毛呢大衣。
  “史蒂文森”咧开嘴大笑起来,就像那天嘲笑他尿裤子。安德森战战兢兢,看到“哥哥”的脸色变得血红,牙齿变得像鲨鱼一样尖利,那张血红色的脸上,一对火炭一样的眼睛转向他。
  “哥哥”张开血盆大口,正要扑过来,忽然几条响尾蛇般的电流出现在他背后,“哥哥”右胸口夸张地跳动,像癫痫病人般的抽搐几分钟,终于倒地不动。
  一个黑衣人从洞穴底部显形,他解除光学迷彩,出现在安德森眼前,后者惊异地看着黑衣人用银色短棍往“哥哥”身上投射绿色的网状格栅。在此扫描之下,“哥哥”现出原形,那是一具人形的尸体,脸色血红,口中尖齿毕露,火炭般的眼睛圆睁着,右胸口已经停止了跳动。
  黑衣人望向安德森,后者与他视线一触,吓得一哆嗦:“他、他是什么人?你又是什么人?”
  “就这么和救命恩人说话么?”黑衣人冷笑道:“你不要害怕,这家伙在我们星球犯下连环杀人案,亡命在外。我追踪他很久了,若不是他饿得要命、前几天潜入村子咬死好几只羊,还真难锁定他的踪迹。”
  安德森似有所悟,他只在城里的《惊奇》杂志上看过有关异星来客的故事,没想到自己这辈子能亲眼见到,他讪讪地笑道:“谢谢您的救命之恩,不过我想破头也不明白,那天到底是怎么回事?”
  黑衣人想起那天他的种种作为,冷冷地说:“那一次,你和哥哥搭伙来丛林里追捕‘他’。当‘他’返回巢穴时,你吓得抱头鼠窜,像鸵鸟一样躲到松树后面。你‘埋头进沙堆’的十几秒钟里,哥哥已然被‘他’杀死在洞里。
  安德森冷汗涔涔地道:“啊,真的吗?我没觉察到……”
  黑衣人打断他:“但是‘他’觉察到你了,一开始‘他’想连你一起杀死,但如果能跟你回到村子里,就能浑水摸鱼、继续残害村民和羊群。于是‘他’扫描尸体,用光学迷彩变成你哥哥的样子,把你哥哥的尸体用全息投影伪装成狼的样子。‘他’钻出洞来,假模假样地往‘狼’尸体上开了一枪,再把你叫出来,没想到你这么容易就上当了。”
  黑衣人说的不留情面,安德森急忙摆着手大叫:“不、不是这样的,他扮成史蒂文森的样子,由不得我不信啊!”
  黑衣人凑近他,盯着他的眼睛说:“没想到‘他’太过嚣张,看你吓得尿裤子,没完没了地嘲笑你,刺激到你脆弱的神经,于是你误打误撞,朝‘他’开了一枪!”
  安德森面红耳赤地替自己辩白:“不、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早就看出他不对头了,嘿嘿……”
  黑衣人冷哼一声:“你以为杀死了自己的哥哥,不过你觉得既然没有第三个人看到,回去以后没人会怀疑。于是,你亲手割下狼爪,想向村民们邀功,殊不知那是你哥哥的尸体,狼爪是他的一只手,脱离了光学迷彩的伪装,过两天就会现形的……”
  安德森汗出如浆,想起挂在屋檐下的那只风干的人手,浑身都被冷汗湿透了。
  黑衣人探出食指和拇指,比划个手枪形状,在安德森额头上一碰,后者吓得往后一缩,就听黑衣人说道:“可是‘他’用猎枪是打不死的,‘他’的要害和你们不同,不在脑袋上。加上这红色头盔的保护,火药爆发气体推动的铅弹对‘他’而言,像是当头一棍被打晕而已。过上三天,当‘他’苏醒后,循着你的踪迹回到村子。后来发生的事,不用我多说了吧?”
  听完黑衣人说出全部真相,安德森脸上红一阵青一阵,他的右手藏在背后,食指一会放在猎枪扳机上,一会儿从扳机上滑下来。
  黑衣人借着马灯的光亮,看看“他”血红色的脸庞,继续说道:“在我们的星球,‘他’也喜欢玩弄猎物。‘他’并不急于杀死你,而是假扮成你哥哥骗取村民们信任。没想到你又回到洞穴,他怕你查到真相,这也给‘他’一个杀你的机会。还好,在‘他’杀死你之前,我还有机会让他的心脏停止跳动。”
  “扰乱你们村子的魔鬼已经死了,可是……”黑衣人指指安德森的心:“这里的魔鬼,只有你自己才能杀死。”
  言毕,黑衣人转过身想爬出洞穴,却没看到背后,安德森突然举起枪对准他的脑袋。
  
5、

  安德森像三天前背后袭击“哥哥”一样,对黑衣人开了枪。“砰”的一声,狭窄的洞穴里充满火药的硝烟味,在腾起的白烟中,黑衣人仿佛一截枯木栽倒在地。
  安德森慢慢垂下枪口,喃喃地道:“杀死自己哥哥这事,再也没人知道了。回到村子,我还是为民除害的英雄,这次杀死的不止是恶狼,还有一个‘魔鬼’。村里人会更加钦佩我的,哈哈……”
  安德森在洞穴里纵声大笑,回音嗡嗡作响,就像那天“哥哥”在森林里纵情大笑一般。
  他想踩着黑衣人的尸体爬出洞穴,刚刚把脚踏在尸体上,黑衣人诈尸一样直起上半身,一把抓住他的腿。
  “你这忘恩负义的家伙,不但杀死了自己‘哥哥’,还想杀死你的救命恩人,你看我是谁!”黑衣人愤怒的大吼,脸色变得血红,嘴里的牙齿颗颗尖利,“以前我也曾犯下罪恶,后来当上赏金猎人,跨越各个星区追捕凶犯,看到你们人类被‘他’屠戮的太过凄惨,才下决心除害。没想到你忘恩负义,连自己的救命恩人也要杀害!你这样的人,比魔鬼还可怕!”
  洞穴里传来阵阵惨叫,不一会儿又恢复平静,黑衣人独自一个爬出洞口,脸上的血红色慢慢退去。洞穴在它身后坍塌,把所有的秘密埋在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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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