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果汁饮料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果汁饮料的生产和流通。
本标准所指的果汁饮料包括果汁和果浆类、浓缩果汁和浓缩果浆类、果汁饮料类、果粒果汁饮料类、水果饮料浓浆类、果肉饮料类、水果饮料类,不包括碳酸饮料类、果味饮料类。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17-1998 白砂糖
GB 4789.2-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1-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4789.26-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校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GB/T 5009.11-1996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1996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3-1996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4-1996 食品中锌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6-1996 食品中锡的测定方法
CB/T 5009.19-1996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8-1996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9-1996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方法
GB/T 5009.34-1996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方法
GB/T 5009.35-1996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方法
GB 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10790-1989 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T 10791-1989 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
GB/T 10792-1995 碳酸饮料(汽水)
GB/T 12143.1-1989 软饮料中可溶性固形物的测定方法 折光计法
GB/T 12286-1990 水果、蔬菜及制品 铁含量的测定1,10菲啰啉光度法
GB/T 12288-1990 水果、蔬菜制品乙醇含量的测定
NY/T 391-2000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2-2000 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绿色食品 Green food
见NY/T 391-2000中3.1。
2、A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
见NY/T 391-2000中3.3。
要求1、产地环境要求
(1)产地环境应符合NY/T 391的要求。
(2)生产用水果应出自绿色食品产地。
(3)加工用水及其它辅料应符合GB/T1079l的规定。
(4)白砂糖应符合GB 317中优级品要求。
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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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理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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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卫生要求
卫生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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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净含量及负偏差
净含量按包装标示规定。负偏差应符合有关规定。
试验方法1、感官分析
按GB/T10792-1995中6.1条规定的方法检验。
2、理化检验
本试验所用水系指去离子水或蒸馏水,所用试剂除特注明外均为分析纯。
(1)可溶性固形物按GB/T 正12143.1规定的方法测定。
(2)乙醇按GB/T 12288规定执行。
(3)挥发酸按按NY/T 82.16规定的方法测定。
(4)二氧化硫残留量按GB/T 5009.34规定的方法测定。
3、安全卫生检验
(1)砷、铅、铜、锌、锡分别按GB/T 5009.11、GB/T 5009.12、GB/T 5009.13、GB/T 5009及GB5009.16规定的方法测定。
(2)铁按GB/T 12286规定的方法测定。
(3)六六六、滴滴涕按GB/T 5009. 19规定的方法测定。
(4)糖精钠按GB/T 5009.28规定的方法测定。
(5)山梨酸、苯甲酸按GB/T 5009.29规定的方法测定。
(6)合成着色剂按GB/T 5009.35规定的方法测定。
(7)其它食品添加剂按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测定。
(8)菌落总数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
(9)大肠菌群按GB/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
(10)致病菌按GB 4789.4、GB4789.5、GB4789.10、GB478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11)商业无菌按GB4789.26规定的方法测定。
4、净含量及负偏差
用计量检定合格的与标示容量相适应的量筒量取,并计算出负偏差。
检验规则1、组批规则
以同一批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且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组批。产品应经生产厂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2、抽样方法
在生产线上或成品库中每组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5L样品供交收检验,或4L样品供型式检验。每批样品不得少于6个包装。
3、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1)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2)前后两次交收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3)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4)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4、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要求、可溶性固形物、乙醇、挥发酸、二氧化硫残留量。
5、判定规则
(1)一项指标试验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2)为确保理化、安全卫生要求中项目检验不受偶然误差影响,凡某项目检验不合格,应另取一份样品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该项目不合格;若复检合格,则应再取一份样品作第二次复检,以第二次复检结果为准。
(3)对包装、标志、标签不合格的产品,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检。
标志、标签1、标志
绿色食品果汁饮料的销售和运输包装均应有绿色食品标志,其设计按有关规定执行。
2、标签
应符合GB 7718规定,并注明原果汁含量。运输包装应注明: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标准编号用必要的储运图示标志。
包装、运输、贮存1、包装
销售包装和运输包装应按照GBl0790的规定,包装容器应封口严密、无渗漏。
2、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搬运时应轻拿轻放,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或有腐蚀、有异味物品混运。
3、贮存
贮存库房应清洁干燥、通风。箱体码放距墙、离地20cm以上。严禁与有毒、有害或有腐蚀、有异味物品混存。
4、保质期
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不低于:易开盖罐装6个月,塑料瓶装3个月,玻璃瓶装4个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