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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中国]-南渡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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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渡江,又称南渡河,古称黎母水。是中国海南岛最大河流。发源于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南开乡南部的南峰山,干流斜贯海南岛中北部,流经白沙、琼中、儋州、澄迈、屯昌、定安、琼山等市县,最后在海口市美兰区的三联社区流入琼州海峡。全长333.8千米,比降0.72‰,总落差703米,流域面积7033平方千米。干流上游建有松涛水库,是海南省最大的人工湖,也是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

名字来源南渡江是海南人民的母亲河,一直以来,“南渡江”这个名字从何而来缺少站得住脚的说法。有人“望文生义”地认为,这是闽南人当年南渡而来、路过此江,故名南渡江,其实这是错误的认识。
历史上临高先民居住在南渡江流域以及海南岛的西北部,包括文昌、海口琼山、澄迈、儋州和临高一带土地肥沃的沿海地区,以后逐步向全岛沿海地区扩展。“南渡江”三字就是以临高话命名的,因为“南渡江”的发音与临高话中对河水的说法不谋而合。 《读史方舆纪要》是研究中国历史地理的重要文献,记述了明代以前各代州郡的位置、形势,与用兵进退之策,被誉为“古今之龟鉴、治平之药石”。在《读史方舆纪要》中,南渡江是“土人呼水为湳,故名”。在临高话中,水就是湳,这是众所周知的。书里记载的土人如果不是临高人,海南岛还有“呼水为湳”的其他人吗?结合今人研究的成果“临高先民历史上居住在南渡江流域以及海南岛的西北部”和《读史方舆纪要》中“土人呼水为湳,故名”的记载,两相结合可以认定,“南渡江”这个名字就是以当时居住在南渡江流域的临高人先民(即古书中的“土人”)所说的方言(即临高话)来命名的1。

特点南渡江水源丰富,流量大。流域气候有明显的干湿两季,又多暴雨,故河流流量和水位常出现暴涨暴落。每当暴雨后,山洪暴发,河水猛涨,立即可达最大洪峰。一年中河流水位出现两次高峰,一为5月,一为9、10月。1961年南渡江上游建成松涛水库,库容量达31亿立方米,有防洪、灌溉、发电等效益,对克服流量不稳定的状况有重要作用。南渡江三角洲河床比降小,河道淤积快,夏秋台风暴雨之时,潮水倒灌,时有洪潮灾害2。

采砂南渡江干流河道中下游段河砂资源丰富,南渡江河道采砂有着较长的历史,20世纪90年代达到高峰。受利益驱使,南渡江曾一度出现无序、超量、甚至掠夺性开采河砂的现象。采砂大都集中于原琼山市潭口电厂至南渡江大桥1.8公里的河堤上,最多的时候有近百个采砂点,有的业主无证长期在河道内乱采滥挖。这种无计划、无序的开采活动使河道形成不规则断面,河床坑洼不平,局部河段甚至出现坍塌,危及河道和大桥安全,甚至引起河口咸潮上溯,岸线后退等问题。有关资料表明,近20年,因采砂已造成约500亩农田被毁。近10年间,周边公路河岸段发生了17起崩塌事件。

今后在南渡江采河砂要注意了—日前通过专家评审的《南渡江河道采砂规划》明确限定了采砂范围,划定了三大禁采区。规划主要可采河段3个,可采区34个。

专家认为,河道采砂应实行可持续开采,应严格控制年度开采额度,结合南渡江年采砂量,建议采砂量宜控制在100万立方米~120万立方米/年。

规划以确保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和满足环保要求为前提,科学合理地规划了禁采区、可采区。

三大禁采河段总长23.8公里据了解,南渡江河砂三大禁采河段总长23.8公里,分别为:

南渡江一是澄迈县金江镇自来水厂取水点上游1000米处至金江大桥下游1000米处。禁采河段约3.5公里,段内上游有金江镇自来水厂取水点,中游有两座跨江公路大桥,两岸为金江镇防洪堤,故划为禁采区。

二是龙塘大坝上游4340米处至潭口电厂段。该禁采河段长约8.8公里,段内上游有龙塘大坝、海口市龙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国家级水文站—龙塘站。

三是南渡江大桥上游500米处至海口市麻余村。该河段长约11.5公里,段内建有多座大型桥梁,且由于上世纪90年代过量开采河砂,短期内砂量难以补充到初期的平衡状态,故将其划为禁采区1。

污染调查报告背景说明南渡江为海南的母亲河,她蕴有海南万物的生长,作为本土生长的我们,要保护我们自己的母亲河,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海南经济得到发展,但随着发展带来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我们的母亲河也难以幸免,对此,我们要重视污染带来的问题。

调查目的为了寻找污染南渡江的来源,能够让社会各界人事了解污染问题的严重性,提醒社会各界人事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策略。

1.号召人们要保护好南渡江及周边环境,同时也更大范围的告知人们要保护好水资源,保护好环境。

2.培养及测试同学们的色会实践能力。

3.使各位同学们能更好的展现自己的特长及增加同学们各方面的知识面。

4.培养团结合作精神2。

研究涉及的内容范围1.南渡江的历史。

2.南渡江被污染前的环境状况。

3.南渡江被污染及现周围边环境状况。

4.造成南渡江及周边环境受到污染的原因。

5.南渡江于人们的关系及对人们的影响。

研究拟使用的方法1.查阅相关书籍和报刊。

2.搜索网上相关资料。

3.对老辈人的询问调查。

4.实践调查。

5.对有关人员进行课题访问。

5.对群众进行访问调查及群众对此事的感想态度。

7.讨论调查成果展出言论并总结

研究所需的条件场所:南渡江边、电脑房、书店。

设备: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化学仪器等。

分工1.策划:王锋、王佳。

2.调查:林中梓、王修杰、王佳。

3.记录:郑小妹、徐花。

4.统计分析:王锋、谢春满。

5.探测水污染:谢春满、王翔。

6.编写总结:王锋、王翔、郑小妹。

调查方法1.问卷方式:问卷总发量200份,收回其有效问卷172份。

2.口头方式:全组人员参加,轮流出动。

3.上网方式:由调查组负责。

调查结果《1》问卷调查总结:

经调查发现,由于南渡江的污染程度不断上升,造成约有68.7%的人不满意现状南渡江的管理,并且约有35.4%的人反映南渡江的江水浑浊不清,污染越来越严重。有些个别的居民还反映离他家不远处有一家化工厂,那里的河水散发出难闻.刺鼻的臭气,臭气熏天的废气给居民带来了环境方面的问题,经常看到有死鱼漂浮载荷面上,经调查结果表明,有72.1%的人认为南渡江的污染来源于不合法的化工厂。此外,还有24.8%的人认为一写大型的工厂的“三废”处理不当,所排放出的“三废”使南渡江的污染程度不断上升,应如何防止污染的对策,有83.3%的人放映,要求政府要加大对各工厂的监督,并有21.7%的人反映,要求政府对各大型工厂限制工厂所排放的污染物。

《2》记录总结:

南渡江的污染来源途径主要是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生活污染主要来源于邻近的各大县城,以及各乡镇等地的居民或村民,特别是白沙、屯昌、定安、澄迈等县城的生活垃圾,塑料袋.废电池等直接或间接堆积在河岸,污水。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入南渡江,据调查,每年约有3350对万吨的污水。废水排放入南渡江内,其中,澄迈县每天排放的生活污水就约有26万吨,严重的污染了南渡江的江水,使南渡江“面目全非”。南渡江工厂污染主要是工厂排放的“三废”,据调查,南渡江沿岸工厂每年排放的工业废水量就将近440多万吨。如:定安县龙塘镇糖厂,该糖厂的排污口处生长窳惰浮莲,并与排口处的废渣和垃圾共同散发出熏臭。恶心的的气味,该处的鱼群基本灭绝。据调查,许多工厂为了减少资金的开销,降低商品的成本,将未经任何合法的处理,就直接象南渡江排入污水,废水。曾经,一家淀粉厂违规排放高浓度的有机废水,南渡江有34公里长的江段被严重污染,江流迂徊处积有厚厚的油状粘稠物,腥臭扑鼻,浅上游积着一层死鱼苗,螺类特纷纷爬上岸边,次日,江面发臭,大量死鱼浮上江面,他们一天能从中捞取三千斤死鱼,邻近各村民因饮江水中毒,部分人因在江水游泳后出现皮肤发痒,头疼的病状。据该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负责人说:污染源是位于南渡江支流的一家淀粉厂,该项目建设时未执行有关制度,,生产产出的高浓度有机废水直接排入支流河中后,汇入南渡江导致污染2。

相关新闻海南立法保护南渡江

海南岛母亲河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将有法可依。《海南省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日获海南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人大代表说,立法后要注意保证其实施到位。《规定》中明确指出,流域内市县政府对所辖流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责。流域内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应当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城镇垃圾处理控制性规划建设标准垃圾处理厂,禁止向流域内水体倾倒或者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填埋生活垃圾。《规定》要求,流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小区、宾馆、饭店等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经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项目方可投入使用。对未建成或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规定》明确表示,政府应当逐年增加对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要加快流域内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建设。同时规定,对流域内的主要水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超出总量控制指标的市县,经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的,不得新建、扩建向流域内排放同类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在规定区域内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已建成的要限期搬迁或者关闭。《规定》禁止在南渡江的干流、支流投放饲料从事渔业养殖,同时禁止炸鱼、毒鱼、电鱼,以及在河床、河滩和江中洲建设建筑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规定》还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制定了明确的处罚标准。

据记者了解,南渡江流经白沙、儋州、海口等7个市(县),全长333.8千米,人口225.6万,约占全省人口的30%。其流域内有11家糖厂、30家橡胶厂、1家造纸厂等排放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另外还有10个主要城镇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流域水体,每年排入南渡江的废水有1526吨。部分人大代表建议,在控制现有的排污企业排污行为的同时,应禁止发放新的排污许可证,禁止新的排污企业将污水排入南渡江,这样才能真正保护好南渡江的生态环境。

海南省人大委员马道文说,制定《规定》很重要也很必要,但更重要的是要保证省和流域内市、县政府对环境保护骨干工程的投入,而且应当提出硬性指标要求。这方面的建设如果没有实质性进展,是很难保证《规定》实施的,南渡江生态环境也难以得到真正的保护1。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杜强 - 高级工程师 - 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