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表函子是在数学中范畴论里的概念,指从任意范畴到集合范畴的一种特殊函子。
这种函子将抽象的范畴表达成人们熟知的结构(即集合与函数),从而使得对集合范畴的了解可以尽可能应用到其它环境中。
定义设C 为局部小范畴,并记集合范畴为Set 。对 C 中的每个对象 A以Hom (A,-)指代将对象X 映到集合Hom (A,X) 的Hom函子。
函子是可表的当存在某个C中的对象A使得 F自然同构于Hom (A,X)。而满足
为自然同构的对 则称为 F的一个表示1。
从C到Set 的反变函子G不过是(协变)函子,常被称作预层。与协变的情况相似,预层是可表的当它自然同构与某个反变的Hom函子 Hom (-,A),其中 A是C 中的某个对象。
泛元素根据米田引理,从Hom (-,A)到 F 的自然变换与集合一一对应。给定自然变换
,与之对应的元素
由
给出。反之,给定元素,可以如下定义自然变换
其中 f 是Hom (A,X)中的任意元素。为了得到 F 的表示,我们需要确定 u诱导的自然变换何时会是同构。这引导出如下定义:
函子的泛元素是由C中的对象 A与 F(A) 中的元素 u 组成的一对 (A,u),使得对于任意满足
的对 (X,v),都存在唯一映射
使得
。
泛元素还可看作从单点集合到函子{ F}的泛态射,又或者看作{ F}的元素范畴中的始对象。
性质唯一性函子的表示在同构的意义下唯一。
换言之,如果与
表示同一个函子,那么存在唯一的同构
使得
用泛元素的语言表述如下:如果与
表示同一个函子,那么存在唯一的同构
使得
保极限性可表函子自然同构于Hom函子,因而享有许多后者的性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协变)可表函子保持所有极限。由此可得,未能保持某些极限的函子都不是可表的。
相似地,反变可表函子把余极限映到极限。
左伴随如果函子
带有左伴随,那么它就可由
表示;这里
是某个单元素集合,而
是伴随的单位。
反之,如果由对(A,u)表示,且 A 的任意上幂在
中都存在,那么
拥有左伴随F,后者将任意集合 I映到 A 的I 次上幂。
所以,如果是带所有上幂的范畴,则函子
是可表的当且仅当它拥有左伴随。
本词条内容贡献者为:
胡建平 - 副教授 - 西北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