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科普中国
作者:赵序茅(兰州大学青年研究员)
监制:中国科普博览
想象一幅这样的场景:一只赤狐正在追踪一只鼠兔,千钧一发之际,如果你大喝一声,鼠兔将有可能得救,赤狐就会前功尽弃。如果你无动于衷,赤狐可以美餐一顿,鼠兔则命丧黄泉。
假如你在野外见到这种场景,你是出手还是不出手?
我个人认为,面对上面的场景,我们还是当个看客比较好,虽然这可能会挫伤你“见义勇为”保护弱小动物的心。
虎视眈眈的赤狐 (图片来源:veer图库)
一、自然界存在食物链规律
动物在食物链中有自己的位置和生态位,站在保护生物学的角度,人类活动的干扰会影响动物的活动节律以及对适宜栖息地的选择,这样会额外增加动物的能量消耗,减少动物的适宜栖息地,进而影响物种的生存。
笔者之前在滇西北研究人类活动对滇金丝猴的影响时发现,在人类放牧和采集活动频繁的地方,滇金丝猴群就会进行回避,哪怕是这个地方是适宜的栖息地。人类活动还会增加川金丝猴的游走时间和警戒时间,这些都是额外的能量消耗。
滇金丝猴 图片来源:veer图库
还有研究表明,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剧,一些动物不得不改变自己的行为节律,比如增加在夜晚活动的时间以避开人类。所以,人类应尽可能减少对于动物的干扰。
从逻辑上讲你救了鼠兔,赤狐就可能饿肚子,但很有可能赤狐家的崽崽正等着妈妈的食物。虽然拯救了鼠兔,可也间接地伤害了赤狐一家,人类不能根据自己的喜好来影响动物的生存。
二、如果赤狐(或藏狐)捕猎的是藏羚羊幼崽呢?
可能有人会说,那如果遇到珍稀动物被捕食的情况呢?
不妨假设一下,将文章开头的场景换成“赤狐要捕食藏羚羊幼崽”,这时候我们要干预吗?
虽然藏羚羊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赤狐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我还是之前的答案,人类不能干预。
从营养级的角度来看,有个经典的“十分之一定律”,在一个生态系统内,在生物量的转换过程中,后一级的生物量只相当于(或小于)前一级的十分之一。
具体来说,在一个地区的食物链中食草动物的生物量占草的十分之一,而食肉动物生物量占食草动物的十分之一。这意味着食肉动物远比食草动物数量更加珍稀,它们通过食物链的来控制食草动物的种群。一旦失去食肉动物的控制,食草动物就会疯狂繁殖,进而威胁到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
警觉的藏羚羊 (图片来源:veer图库)
人类的干预还会影响自然选择。一般来说,食肉动物捕猎的对象都是群体中的“老弱病残”,这样可以让食草动物保留“精兵强将”,以此增强体质,减少疾病的传播,进而保护了食草动物的生存和繁衍。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赤狐捕猎藏羚羊看似凶残,但是对整个种群是有利的。
再如,笔者在新疆研究金雕时发现,缺少食物或者食物短缺会的情况下,同一个巢内的金雕雏鸟会发生自相残杀,往往只有一只能存活。如果我们人类强加干预,给所有的金雕雏鸟投喂食物,把所有的金雕雏鸟都救活了,那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金雕的繁殖力提高了,然而这个地区的食物依然短缺,如何养活这么多只金雕?自然界有其自身的动态平衡机制,人类的活动不能去干扰它。
三、遇见受伤的动物,救不救?
不过,我们还要区分一种情况——野生动物救助。
如果我们在野外遇见受伤的珍稀动物,可以放心地进行救助。中国的猛禽救助中心以及各个保护区的野生动物救助站就发挥这一功能。
救助野生树獭 (图片来源:veer图库)
如果受伤的不是濒危珍稀动物,救不救呢?比如遇见受伤的老鼠要不要救?
我们此处探讨的是生态学的问题,不是生命平等的问题。个人认为,我们救助珍稀动物的原因在于它们本身濒危,如果不加以保护和救助可能影响其种群的繁衍发展。而那些常见的动物,比如老鼠、蟑螂,自身繁殖能力非常强,人类专门去灭,尚且做不到,更不用说救助了!
还有一种情况,当人类活动已经对生态平衡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下,人类还是要进行干预的,比如生物防治工程。
蝗灾 (图片来源:veer图库)
很多地方的草场因人类过度放牧导致草场退化,蝗虫过度繁衍成害。这时人类招引蝗虫的天敌进行生物防害,还是有一定可取之处。比如,椋鸟在草原上筑巢繁殖比较困难,而人类搭建巢穴可以帮助招引它们,而这种鸟类的主要食物是蝗虫,正好可以帮助人类减少蝗虫的危害,维持生态平衡。因此,在遵循生态规律的原则下,适度干预是可行的。
我们共同的愿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相比野外遇见动物要不要救的问题,其实人类早已经对动物的生存造成了影响——破坏动物的栖息地,进行野生动植物贸易,偷猎等,这些造成本来不该灭亡的动物灭绝,影响了生态平衡,带来的伤害远远不是偶然的干预事件可比的。
角受伤的犀牛 (图片来源:veer图库)
现在,许多地方都建立了自然保护区,用以保护动植物以及它们的栖息,其实这也是一种“干预”,不过这有点像“亡羊补牢”,是对以前的过度干预的弥补。幸运的是,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人与自然应该和谐共生的理念深入人心,我也始终坚信,人与自然最好的状态莫过于:鸢飞鱼跃,万类霜天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