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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安全,百姓如何吃得放心?

光明网 2016-06-14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今年4月至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效果如何?执法检查中发现了哪些问题?怎么解决?法律如何更好地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6月13日,一年一度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拉开帷幕。今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安全的食品首先是生产出来的,监管只是辅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期间,这句话被人们反复提起。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从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法施行仅仅半年多,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部署检查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体现了最高权力机关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关切。

   

  光明网配图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负有主要责任,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这是新食品安全法确定的重要原则。法律还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追溯体系建设、召回制度等作了一系列具体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这次执法检查的一个重点。检查发现,越来越多的生产经营者树立了法治意识、落实了主体责任,但也有一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把食品安全文化融入血液中

  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的生产车间里,李锦记食品有限公司的工人们正在忙碌着。这是李锦记集团最大的生产基地,生产蚝油等多种复合调味酱,产品销往全球五大洲。

  李锦记公司质量法律部负责人介绍,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司组建了由总经理任主席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公司坚持“100-1=0”的质量安全理念,“让食品安全成为一种文化,融入每个员工的血液中”。

  在陕西西安爱菊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推行了首席质量官制度,首席质量官对质量安全可以一票否决。此外,他们强化管理,使产品从原料、加工、储存、运输到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得到有效控制。

  为敦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级食药监部门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统计显示,结合《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发布,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 了对食品生产者、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表,覆盖40多个项目、260多项内容。2015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安排食品抽样 检查16.8万批次,各省安排41万多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6.8%。特别是对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和国家标准规定项目实行全覆盖检验,及时公布检验结果。

责任编辑:fang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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