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侵权战:输赢之外是“练兵”

科技日报 2017-11-06 作者:马爱平

  原标题:二维码侵权战:输赢之外是“练兵”

  

  行业观察

  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图形二维码侵权诉讼案。银河联动信息技术公司控告腾讯财付通及阿里巴巴支付宝的二维码扫码支付,侵犯其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系统和方法之专利权。银河联动表示,有关专利是该公司与卓望信息技术共同拥有。

  昨日,科技日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中关村中技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滕波。他认为:“从专利的申请广度和覆盖面上看,腾讯无疑占优。”

  那么,这次诉讼,银河联动又有多少胜算呢?本次事件又会对中国移动支付市场发展产生何种影响?

  争端由来已久

  此次诉讼以中国的两大移动支付平台为主要诉讼对象,直指其扫码支付这一核心业务。涉嫌侵权的支付二维码包括网络游戏支付、网络电商支付、网络付费阅读、线下商家支付等,这些支付都是通过扫描支付二维码完成。

  实际上,有关二维码的专利争端由来已久。

  银河联动于2006年4月提出相关专利申请,并于2010年正式获授权,专利内容主要是将二维码与标志(logo)合成并提供读取及识别的功能。

  本次诉讼是继今年3月状告腾讯公司侵犯其图形二维码专利之后,银河联动启动的第二波专利诉讼。而在2016年11月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就宣布银河联动公司获得的专利无效。

  究其原因,滕波说,银河联动最早的二维码相关专利(包括涉诉专利)申请始于2006年。通过解读其保护范围,并结合申请时间来看,被称作“基础专利”略显勉强。

  “此外,由于后续该涉诉专利必将遭遇腾讯、阿里的无效宣告,是否能够保持其专利的有效性,也是一大考验。而腾讯申请二维码相关专利的时间始于2012年,尽管起步较晚,但数量已经达到近400件。”滕波说。

  那么,媒体报道称,银河联动称在二维码技术领域已拥有40多项专利,这些专利是否具备创造性?

  滕波说,事实上银河联动在中国的授权专利仅13件,其中发明专利9件,外观设计4件,其余22件专利仍未授权。

  “一般而言,已授权专利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的实质审查,通常可以认为已具备创造性;而未授权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以及保护范围,仍然处于未知状态。”滕波说。

  走向海外的练兵

  扫码支付、加入新朋友,二维码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移动互联网产业的蓬勃发展,二维码也已成为关键流量入口和交互介质。

  据统计,2016年中国移动支付市场规模为38万亿元,其中大量支付是通过扫描二维码完成的。因此,预计该诉讼将会对中国移动支付市场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追根溯源,全球二维码技术的雏形最早出现在美国。1987年,美国Intermec公司开发了Code49码,次年,美国国际资料公司开发了Data Matrix码,之后便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二维码。

  目前在内地应用最广泛的QR二维码则是日本Denso Wave公司于1994年发明的。

  “QR二维码由日本Denso Wave公司于1994年推出,并开放免费使用。”滕波说。

  为了将QR二维码打造成为国际标准,Denso公司在发展初期开放了其专利。但随着QR码在全球范围内日益广泛的应用,Denso公司近年来正在全球布局一系列QR码新专利。

  银河联动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钟栗铎说,银河联动图形二维码专利从技术上来看构成了日本Denso Wave公司新专利的前置专利,这将有利于银河联动公司在中国二维码知识产权之争中抢占制高点,获得产业的定价权。

  “从中国移动支付市场的层面来看,通过诉讼能够明确各方的专利保护范围以及是否存在侵权。”滕波说。

  滕波认为,不论谁输谁赢,相关实体都能够在明确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益分配的框架下,达成合作共赢,去除后顾之忧,保持商业上的进取心,使中国的移动支付市场更加繁荣。

  “并且,通过国内的专利战,在腾讯、阿里逐步走向海外移动支付的路上,也算是一次很好的练兵。”滕波说。

责任编辑:李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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