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男子称“自己一天内死了27次”是怎么回事?

2017-02-28

  英男子称“自己一天内死了27次”是怎么回事?

  昨天,一个视频得到了很多人的称奇。该视频说的是,一名54岁的英国男子在足球场上意外跌倒,原本以为只是脱水,没啥大问题的他,在一名男护士的的坚持下被送往医院。结果该男子在24小时被心脏病发作27次。( 视频链接 )

  这是啥情况,怎么一天内能死27次呢?

  原来这位先生是心脏“电风暴”,电风暴的定义是一天之内犯多次心室颤动或影响血压的室速,心脏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射血功能,若不加紧时间抢救,人就没命了。

  图1 正常心脏节律是这样

  图2 室颤的图形是这样

  电风暴最重要的抢救措施是电除颤。那么27次多吗?其实文献还有报道50多次,甚至100多次的情况。

  中国也有类似的报道,比如这一个:12次电击除颤 苏州27岁小伙命悬一线

  电风暴多见于心梗、严重心肌缺血、心肌炎、电解质紊乱、急性心力衰竭等情况。

  如果是心梗或严重心肌缺血导致的,需要马上进行介入治疗,缓解缺血。

  除电除颤之外,还可能会给予抗心律失常药物、纠正电解质紊乱等。

  对于需要多次电除颤的患者,还会给予镇静治疗,否则会给患者造成严重心理阴影。当然,医生会给患者使用镇静剂。在紧急情况下,救命要紧,来不及打麻醉药。

  有些人对除颤不理解,比如这一个故事:电除颤抢救患者 家属砸门欲破门而入

  除颤仪,又被称为生命的“灭火器”,仅仅医院里面有。后来人们发现,在公共场合,如果发现有需要抢救的病人,那该怎么办?

  于是有公司就研发了“自动体外除颤器”,英文叫AED。现在北京国际机场等地方也有这种救助设备。

  北京机场的自动除颤器

  与国外的情况不同,中国的自动除颤器上标着“仅限于医务人员”使用。天哪,在生命垂危时,周围还需要有一个医务人员在场,这个概率太低了点吧。

  先不要吐槽。这个出发点实际是对施救者的一种保护,因为国内尚无法律和法规保护公众实施的救助行为。普通大众,甚至专门培训过的人员也担心招惹是非而袖手旁观。

  我国新闻称,我国AED普及率低 使用几乎为零

  新闻称,在上海世博会期间,由于没有配备自动除颤器,发生了10余例猝死事件,但没有成功救治,留下了遗憾。而日本世博会期间,有5例猝死,4人存活。

  其实自动除颤器使用是很简单的,国外的自动除颤器都标着使用步骤,现在国内很多人口密集的地方也都配备有了自动除颤器。

  总之,一个人发生意外,能不能活下来,是一个社会公共问题,如果仅仅医院水平较高,但病人送不到医院去,其实也不一定能存活。

  中国有研究称,由于在发生意外时,自行去医院,而不是呼叫救护车,在猝死的患者中,有10%死在了路上。而救护车配备有除颤设备,还有医务人员,能挽救患者的生命。

  医学上把人的救治环节称为“生命的链条”,包括尽快启动急救系统、早期心肺复苏、早期心脏除颤和院内生命支持。

  生命链

  为串起生命的链条,需要完善急救网络,实施对公众救护知识和急救设备的培训及普及,还需要法律的保障。

  参考:郭继鸿. 中国心脏性猝死现状与防治. 中国循环杂志. 2013,28:322-326.

责任编辑:zheng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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